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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咸丰县安装防撞软墙道路交通安防工程竞争性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20359002-CG-0017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咸丰县安装防撞软墙道路交通安防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8.783155(万元)

6、最高限价:58.783155(万元)

7、采购需求:主要建设内容为防护软墙(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①供应商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明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4、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方同意,项目负责人已变更的。)。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

6.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评审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打印)。

6.3、依据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文件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记录公示的信息为准(打印网络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6.4、根据人社发〔2018〕3号、鄂人社发〔2018〕3号以及恩施州人社函〔2018〕107号文件,《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相关内容加进去,特别是:“各地跌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和住建领域工程建设项目要按照“先参保,再开工”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办理相关手续、进场施工前,均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提交施工项目总承包单位或项目标段合同承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 要求中标单位中标后在开工前严格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工程安全施工(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6.5、根据《关于落实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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